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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25项核心光伏文件,再证坚定发展光伏国家意志!

4月26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制发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的《国家能源局公告(2020年第1号)》,决定对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2019年第7号公告进行订正。


国家能源局公告(2019年第7号)显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00件,保留文件342件,并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7件进行修订。


据公告所示,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只一件与关伏相关,即红头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

国家能源局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有1件,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办安全[2013]49号)。
再证坚定发展光伏国家意志
在国家能源局拟订正的2019年第7号公告中,涉及光伏的规范性文件有25项之多,其中多为政策性支持文件,如《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若干意见的通知》等。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能源局发布上述公告,加之保留核心规范性文件,再次传递了国家坚定不移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决心和意志。产业政策保持高度的连续性,以及适时的进行修订,将进一步引导光伏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以下为国家能源局公司(2020年第1号)全文: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0年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国家能源局决定对2019年11月8日印发的2019年第7号公告进行订正。现予公告。
国家能源局
2020年4月10日
(2019年第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国家能源局和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文件100件,保留文件342件,并对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印发的文件67件进行修订。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11111111111

555555555555

444444444444

3333333333

2222222222222222222

国家能源局拟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1

22

33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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