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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政策】广州、深圳再发分布式光伏补贴!

转眼立冬,步入第四季度的光伏行业迎来了一年中最忙碌的阶段,光伏人也都忙中有序,坚守着各自岗位,期待为这一年画一个完美的句号。 为您在繁忙的工作中也能紧跟热点时事,下面小编您整理了广东过去一周分布式光伏行业资讯。

深圳龙岗:对BIPV项目给予最高0.3/千瓦时、不超100万元补贴

《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到,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和智能建造,对区内项目达到现行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标准,并被认定为国家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碳零能耗示范项目的建设单位,给予最高 200万元奖励。对实际投入 100 万元以上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最高0.3 /千瓦时且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贴。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达到条件的投资企业或机构,最高给予100 万元扶持。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获得三星级、二星级标识的绿色化改造投资企业或机构,最高奖励 200万元。经评定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单位,给予最高 150 万元配套奖励。对认定为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设单位,最高奖励100 万元。

支持重点领域中涉及产业化。对储能、氢能、光伏、安全应急、节能环保领域中试及产业化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 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支持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对获得上级部门扶持的储能、光伏、核能、安全节能环保领域应用示范项目,不超过市级主管部门资助到账资金的 50%给予配套扶持,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氢能领域应用示范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10% 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黄埔区:促进光储端信深度融合,每年遴选10个示范应用项目、给予最高 20万元扶持

12 7 日,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支持能源电子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协同开发多元化应用场景或定制化应用场景,促进“光储端信”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构建产业协同共兴的高质量发展生态圈。本措施有效期内,每年遴选不超过 10 个示范应用项目,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 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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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同示范奖按照以下规定给予扶持:

一)申请本扶持的能源电子企业与合作方企业双方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且双方非关联企业。

二)扶持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能源电子领域适配性项目。

三)申请本扶持的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按照项目合同总额的 5% 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 万元扶持。

广东: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 在有条件的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在有条件的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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