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合政〔2018〕101号)(以下简称市级光伏政策),市经信局将开展2019年度光伏产业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受理对象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2018年度未兑现的屋顶产权人、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和2020年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及材料等按《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合经信电子〔2018〕553号)执行,其中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一批)为补充申报,已进入《2019年合肥市推荐应用光伏产品导向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的产品无须申报。
二、申报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辖区经信部门,辖区经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于4月3日前报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处(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附件表格至市经信局网站(http://jxj.hefei.gov.cn)下载,电子版发至邮箱jxwdzxx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事项
企业应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本市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追回,涉事单位纳入产业政策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财政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申报,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生产场地、设备进行100%现场核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企业申报表上盖章确认。
联系人:姜发玉;联系电话:63538780。
附件:1.光伏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合肥市光伏产业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
3.2019年度合肥市光伏屋顶产权人补贴汇总表
4.2019年度合肥市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补贴汇总表
2020年3月11日
安徽省光伏政策
20180608:皖扶办〔2019〕11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0706:皖能源新能〔2018〕47号 《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80907: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报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监控及运维情况有关信息的通知
20181016:皖能源新能〔2018〕60号《安徽省能源局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上报光伏扶贫工程项目计划 的通知》
20190228:皖能源新能〔2019〕17号 《安徽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514:皖能源新能〔2018〕60号《安徽省能源局安徽省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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