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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地面光伏电站的三大坑!
现在地面电站的建设进行得如火如荼,但你知道在地面电站的建设中有哪些坑吗?
第一个坑:关于土地的坑
根据相关文件,
地面电站允许使用未利用地,但是升压站部分属于永久性建筑,对于建设永久性建筑应当认定为建设用地,那就需要按规定办理未利用地转用等相关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关于光伏复合项目,
也就是农光互补、林光互补、草光互补等项目,也是有文件明确规定的,准确的表述就是对光伏项目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需按建设用地管理 ,因此,如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占用了农用地,则该项目所有用地部分均需要按照建设用地履行农用地转用等审批手续。
而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是相当麻烦的,流程很长,一个升压站难住了很多光伏人。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现在一多半的地面
光伏
电站手续是不完备的,主要是升压站没有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个坑:是否可以转卖光伏路条
地面光伏电站的第二个坑,路条的坑。
什么是路条呢?
就是涉及地面光伏电站的土地、电网、发改等审批手续,我们都知道光伏圈有很多牛人,通常会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然后把这些手续都办理在这家项目公司之中,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再以一定的价格把这个项目公司转让出去,这就是路条的倒卖。
其实早在2014年,主管部门就发过明确的文件,是禁止路条的倒卖的,但是这些年屡禁不绝,很多人也靠此发家致富,但是进入2022年以来,
央企先后叫停了这种路条的收购,因为中间涉及太多的利益输送。
严格来说,地面电站建成之后,都是不允许进行股权转让的,这也是有相关文件明确的。特别是今年,内蒙发布了一个消息,有五个地面光伏电站取消了其补贴资格,原因就是其涉及股权的转让没有进行报备。
第三个坑:不要去中东部做地面光伏电站
中东部地面电站在今年再开发一年之后,基本进入尾声了。关于这点,有五个方向分享给大家。
第一,
根
据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林业和草原局相继出台了地面光伏电站的用地政策,呈现全面收紧状态。
特别是水利部要求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风电、光伏项目。
另外,自然资源部最近也对地面光伏电站用地征求意见稿。
可以说2022年地面光伏电站在中东部全面凉凉。
第二,政策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全球贸易摩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保粮食安全成为我们的主要任务。不单单是光伏电站,凡是涉及土地的政策,都全面向保粮食安全进行倾斜。18亿亩耕地红线是我们的底线。
第三,为什么要实行“一刀切”?
在我们现行的体制下,“一刀切”是最直接、也最见效的方法。我们都知道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稿“一刀切”根本保不住我们的饭碗。
第四,中东部的未来在哪里?
一定是分布式光伏。不管是“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还是最近发布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方案,都明确提出:到2025年,公共机构、厂房屋顶的安装率要达到50%。并且现在分布式光伏的市场化交易也呼之欲出。中东部的未来一定是分布式光伏的天下。
第五,地面光伏电站的未来在哪里?
政策也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在西北部。去年以来,国家鼓励在荒漠、戈壁、沙漠建设大型的风电和光伏基地,而未来这种大型基地一定是地面电站的主流。
做光伏,政策影响力很大。
如果方向不对,再努力也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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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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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