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战役打响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光伏太阳能扶贫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化认识,抢抓机遇,加大光伏电站 建设和管理力度。各任务县紧紧围绕建设质量、运营维护、补贴发放、收益分配“四个关键环节”,不断探索创新,加强规范化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建成光伏扶贫电站132座,总装机容量171.43MW。其中集中式电站3座、75.00MW,村级电站129座、96.43MW。电站累计实现收入2.01亿元,分配到村1.68亿元,分配到户1.14亿元。其中,用于公益岗位扶贫4416.98万元,用于小型公益事业3194.94万元,用于奖励430.66万元,用于补助3340.47万元。共有726个村、5.33万名贫困农民从中受益,实现了增收致富目标。
光伏扶贫是扶贫、脱贫的重要举措,是党造福贫困地区、贫困农民的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光伏扶贫政策含金量高、回报稳定、持续受益时间长。我市属三类地区,电价补贴高、光照时间长,发展光伏产业是推进稳定脱贫、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通过光伏扶贫,一是为增强贫困农民内生动力、稳定增收提供了新抓手。光伏收益资金经过村“两委”二次分配,鼓励劳动力弱的贫困户参加公益性岗位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增强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信心,筑起了防止返贫的保障线;二是为壮大村集体经济蹚出了新路径。村级光伏扶贫产业使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了破零的目标,以一个300千瓦的村级电站发电量计算,平均一年就会有20余万元的收入。村集体经济壮大后,有效地优化村容村貌,完善了基础设施,健全了公共服务,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为扶贫产业开辟了新业态。 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适应性强、限制条件少,即使是在边远山区、干旱地区、高海拔地区也可以建设。而且光伏发电设备一次性投入能够持续20年稳定收益,可以说光伏扶贫电站是永远撤不走的“蓝色扶贫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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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中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