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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动态】广东东莞:加快推动公共机构、公共基础设施等屋顶光伏宜建尽建 鼓励分布式光伏配储!
12月19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释放新型储能绿色价值。加快推动公共机构、公共基础设施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宜建尽建,鼓励分布式光伏配储。发挥新型储能在碳市场、绿证交易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分布式光伏联合新型储能参与绿电交易,鼓励新型储能通过多种商业模式增厚收益。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积极布局绿电资源,提高绿电自给率,提升企业绿色贸易能力和水平。

原文如下: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东府办函〔2023〕68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东莞市推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电站之外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并对外提供服务的储能,主要包括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新型储能产业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巨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制造业当家”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粤发改产业函〔2023〕801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抢抓大机遇、搭建大平台,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全力助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紧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规模壮大、模式拓展、政策完善,着力提升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能级,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和智能装备得到有效积累,在储能终端领域形成1家以上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国际知名企业,在工商业储能、家庭储能、便携式储能等领域培育一批全国一流水平的龙头企业,在能源电子、储能电池、关键材料及装备制造、系统集成、电池回收等产业链重点环节和细分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骨干企业,形成一批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加快建设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锂电隔膜生产制造基地、储能控制产品及系统集成集聚区、先进装备制造集聚区、电池综合利用集聚区,努力把东莞打造为新型储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力争建设“新型储能终端之都”。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低于800亿元,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0万千瓦。到2027年,新型储能产业规模不低于1200亿元,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50万千瓦。
二、加强新型储能研发创新
(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聚焦新一代锂离子电池关键材料(正极、负极、隔膜、电解液、集流体等)、高功率等离子电池材料、能源转换材料、氢储能等储能电池先进材料研发与成果转化。支持东莞新能源研究院瞄准相变热储能、储能系统集成调控等方面加强技术攻关。支持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围绕先进储能系统检测、电池管理系统、固态锂电池等开展前瞻技术研发及应用。编制东莞市新型储能创新技术路线图。推动新型储能纳入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完善研发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储能领域“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以“揭榜挂帅”方式调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储能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安全等基础技术攻关。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支持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东莞新能源研究院等与企业开展新型储能领域技术研究及联合攻关,突破新型储能领域技术封锁和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
(三)强化资源保障。积极推送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技术创新项目以及示范应用项目纳入省有关奖励、资助清单。支持新型储能项目优先列入市重大项目库。对列入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库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用地审批,加快土地供应,保障用地需求。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储能设备厂商白名单及分级制度,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新型储能专属保险。发挥市属国企作用,推动更大规模新型储能产业基金设立,撬动社会资本设立天使投资基金。举办新型储能专场服务对接会,推动更多层次资本对接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
(四)加强人才保障。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加强新型储能产业人才开发路线图研究。加大新型储能领域领军人才、创新和管理团队、产业技术人才引育力度,筹划人才论坛、茶话会、沙龙等人才交流活动,推动人才资源集聚。鼓励东莞理工学院等高校与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关系,积极引导企业联合职业学校开展“校企双制”技能人才培养及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在户籍、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就学、创新创业等方面对新型储能产业人才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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