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连南首张“个人销售光伏发电汇总代开发票”在连南瑶族自治县税务局成功开出。 作为全县“第一个吃螃蟹”的代开企业负责人唐先生表示, 此次
供电和税务部门合作,不仅方便了 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便民服务举措。
今年以来,为提高光伏整体服务水平,简化光伏结算流程,南方电网广东清远连南供电局与连南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经过多次测试沟通后形成一致意见,双方就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代为开具光伏发电上网购电电费发票事项签订了委托代征和代开发票协议,确定由南方电网广东清远连南供电局为连南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代为开具光伏发电上网购电电费发票,并实现居民用户全覆盖。
据悉,以往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在办理分电费结算业务流程时,需要先到属地供电所领取《光伏发电上网电费结算单》,再由本人到税务部门开具发票,然后把发票交回供电部门,最后由供电部门把结算费用汇入用户指定账户,流程既费时又费力。
协议签订后,符合代开条件的用户,无需再到税务部门申请代开发票,每月待供电部门做好核算并整理好单据之后,由供电部门统一在税务系统开具发票,然后完成付款流程,用户在家中即可“坐收”结算费用。
南方电网广东清远连南供电局推出这一便民举措,切实从发电户的角度出发,不仅节省了用户办理时间,还进一步让客户享受到更高效便捷的办电服务,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