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顺利开出了,以后我们这些居民光伏发电户不用供电局、税务局两头跑就可以拿到自家光伏发电赚到的钱了,为这项暖心举措点赞!” 近日,阳山市民欧阳先生拿着清远市首张“个人销售光伏发电汇总代开发票”绽开了笑颜。
近日,在阳山县税务局和清远阳山供电局的共同努力下,清远首张“个人销售光伏发电汇总代开发票”顺利开出。
近年来,阳山县积极培育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截止目前,全县分布式个人光伏发电上网用户已达208户。 项目的推广,既助力了绿色能源发展,也给居民带来了发电收益。但发票开具成为了居民光伏发电赢利兑现的“痛点堵点”。
据了解,原先每逢结算月份,要获得发电收益,光伏用户必须先到供电局确认结算电量,然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将发票送往供电局,供电局凭票入账后才将结算费汇入用户指定账户。如此往返,纳税人费时费力,也增加了税务办税大厅及供电营业厅的运营负荷,加上发电业务时点原因,发电户集中在月底代开发票,容易产生人员集聚,也给疫情防控下的纳税服务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为优化光伏用户开票业务,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阳山县税务局多次走访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阳山供电局,主动探讨居民光伏发电汇总代开的可能性,大力推进代征汇总代开业务。 同时,迅速协调局内相关部门,加快明确光伏用户汇总代开业务所需的资料,针对性解决汇总代开税种征收准确性及代征业务流程的可行性等难题,切实保障业务的合法性与便捷性。
阳山县税务局干部辅导代开个人光伏发电发票,推动委托代征落实落地。
目前,阳山县税务局已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阳山供电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正式推行分布式个人光伏发电汇总代开业务,符合条件的用户由供电局代开个人销售光伏发电发票,纳税人“一次都不用跑”,足不出户就可以收到自家光伏电站带来的“阳光收益”。代开业务推行后,预计阳山县每年可有效减少纳税人跑腿超1700人次,节约交通、材料成本超万元,供电局因购电发生的业务量减少超850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