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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追随政策方向,中国光伏产业的风口过了吗?
随着2020年国家“双碳”目标的正式公布,支持发展光伏项目的政策从国家到地方,从宏观到微观,如雨后春笋般接连发布。过去两年,虽然中央财政补贴退坡,但光伏产业仍然借政策的东风快速发展。本刊摘取部分重要政策,将产业支持力度呈现给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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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要支持政策

光伏产业是一个政策导向型行业,政策对行业的影响至关重要。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2021年光伏产业地位显著提升,中央首次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光伏与“复兴号”高铁、国产商业大飞机、新一代运载火箭一起荣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纪念邮票。这一年,不仅国家利好政策频出,而且地方政府也纷纷下发文件支持光伏产业的发展。

国家政策方面,一系列明确光伏在整个新能源体系乃至电力系统中地位的文件相继发布,为光伏产业的跃进发展奠定了基础。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首次明确了新能源在未来电力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强调了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2021年4月20日,国家能源局在《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2021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后续逐年提高,到2025年将达到16.5%。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并提出申报试点的县应满足: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根据通知,目前全国共有676个整县(市、区)列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在《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提出,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将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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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补贴政策变化

2021年,除上述目标性、指导性的政策,对光伏产业发展影响巨大的还有度电补贴政策。

为了明确光伏度电补贴幅度,2021年,各部委接连发布4个政策文件。5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对《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1年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5亿元总补贴额。6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印发了《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对2021年纳入当年中央财政补贴规模的新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其全发电量补贴标准按每千瓦时0.03元执行;对确定的首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于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价继续按每千瓦时1.15元执行,之后并网的中央财政不再补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据《电器》记者了解,自2018年“531”事件后,光伏度电补贴逐年下降。2021年是国家层面光伏度电补贴的最后一年,也是进入平价上网时代的第一年。

2021年,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的另一个变化是,项目指标的发放和审批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下放到各省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在以地方为主导的新能源开发市场中,光伏投资开始背负拉动地方经济、税收的任务。2021年,全国共有29个省市自治区下发了光伏项目管理办法。

从国家到地方,在政策的推动下,2021年中国光伏产业大爆发。国家能源局在2022年第一季度线上新闻发布会上披露,2021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为历年来最高。其中,光伏电站为25.6GW,分布式光伏为29.28GW,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55%,分布式光伏的新增装机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电站。

2022年相关政策密集出台

2022年,在国家政策的强势推动下,农村光伏和户用光伏迎来快速发展。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了《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光伏发展予以统筹规划,如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建设光伏+现代农业等。

1月21日,发改委、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

2月10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下发。该意见提出,在农村地区优先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接入电网,电网企业等应当优先收购其发电量;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光伏发电的土地,探索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

2月1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提出,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发展。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暨“2022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光伏建设。

3月11日,住建部发布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

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引导县城分布式能源发展,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再次提及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与此同时,2022年,中国光伏进入全面无补贴时代。伴随着户用光伏0.03元/千瓦时×20年的度电补贴支持的消失,地方政府正逐渐成为户用光伏市场的政策推动者,用地方财政补贴填补国补退出留下的空缺。据统计,目前已有超过30个省、市、区明确了光伏补贴政策。

2022年,国家政策还加大了对公路、沙漠、戈壁等光伏项目建设支持的力度。

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发布,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

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该文件两次提及光伏: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并网技术研究。

1月29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该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河北北部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2月10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2月18日,发改委联合11个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2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消纳;配合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研究新型储能的配置技术、合理规模和运行方式。

3月5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滩为重点的大型风光基地建设。

6月1日,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要求发挥区域市场优势,推进 松辽、冀北、黄河下游等以就地消纳为主的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在内蒙古、青海、甘肃等西部北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

此外,大力研发光伏技术也被写入国家政策规划中。4月2日,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联合下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积极发展新型光伏系统及关键部件技术、高效钙钛矿电池制备与产业化生产技术、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和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等。

对于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走势,《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1》指出,2022年,随着户用光伏的持续增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有序开展,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分批建设,以及各类“光伏+”项目、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中国光伏发电将进入集中式与分布式齐头并进的发展阶段,预计2022年中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将达到1亿千瓦。

重点省份政策

自2021年以来,全国31个省份陆续下发了各省的光伏规划政策。政策主要包括光伏装机容量目标、“十四五”光伏发电规划、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光伏发电相关的补贴政策等。其中,重点省市包括江苏、山东和甘肃等。

世界光伏看中国,中国光伏看江苏。江苏省是传统光伏产业大省,既是光伏产业高地,又是分布式光伏的主要市场。《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市场发展报告2021》显示,2021年全国新增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中,江苏排名全国第五,无论新增规模还是累计规模,江苏省均居全国前列。截至2021年12月,江苏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规模为982.91万千瓦,户用光伏并网163.37万千瓦,占比约为17%;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累计并网819.54万千瓦,占比约为83%。

为发展光伏产业,2021年,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支持我省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关于支持省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集中式光伏方面,江苏省将推动光伏发电与农林牧渔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利用垦区农场、采煤塌陷区、沿海滩涂、养殖鱼塘、农业大棚、山地丘陵等空间资源,优化推进“光伏+”基地化开发。在分布式光伏方面,江苏省将深挖地区分布式光伏发展潜力,加大光伏发电在高速公路沿线、铁路边坡及沿线设施等交通领域的应用,鼓励在大数据中心、5G基站、粮库、仓储等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建工业园区、新增重大项目原则上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位置。

山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凭借先发优势及近年来持续进行大规模投入,在全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中稳居全国第一。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山东省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为8.67GW,占全国总新增量的29.61%。

2022年,山东省扩大光伏应用的动作还将继续加强。2022年1月,《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山东省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570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山东光伏新增规模预期为3400万千瓦以上。按照最新发布的《山东省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山东省将加快“五大基地”建设,推动清洁电力逐步成为电力消费增量主体。其中,在海上光伏基地建设方面,统筹推进桩基固定式、漂浮式项目建设,打造“环渤海”“沿黄海”两大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在山东省北部地区盐碱滩涂地建设“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滨州、东营、潍坊等沿海区域盐碱滩涂地,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配套产业等深度融合,打造风光同场、储输并举、综合智慧、产业融合、生态友好“五位一体”的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构筑“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带”。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建设“光伏+”基地,以济宁、泰安、枣庄、菏泽等地区为重点,采取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模式,打造集光伏电站建设、光伏新型技术示范、特色种养殖、生态治理修复为一体的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

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西部省份是国家光伏产业布局的重点区域。在西部省份中,甘肃又是国家划定的重要光伏省份。在光伏产业的发展上,从2021年到现在,甘肃省发布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3个重磅纲领性文件,提纲挈领地指明了甘肃省发展光伏的方向和决心。其中,《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电力外送与就地消纳结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形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协调发展格局,持续推进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起,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在建存量600万风光电项目按河西5市(酒泉、嘉峪关、张掖、进昌、武威)配置10%~20%,其他地区按照5%~10%配置储能设施,现存项目明确建成时间,确保2021年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根据《甘肃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到2025年,甘肃全省光伏发电将达到41.69GW,相比2020年底累计装机新增32.03GW,同时稳步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省将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3.5GW,储能装机规模将达到6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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